警、林聯手再破山老鼠竊取國有林木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太平山工作站明池駐在所護管人員於104年5月7日執行森林護管巡邏勤務時,行經北橫公路68.3K處發現一塊扁柏原木遭盜鋸放置路旁,研判犯嫌近期將盜運林木,立即動員站內人力併同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等單位加強監控,於昨日7月2日下午發現監控之原木遭邱姓犯嫌搬運上車並往大溪方向前進,逐通報三星、大溪偵查隊及三光派出所前往攔查,隨後在下午16點05分在台七線48公里處攔獲該車,嫌犯車上載運有漂流木4塊,經警方訊問嫌犯坦承將扁柏原木丟棄至台七線62.75公里處屬實。 本案遭竊取盜運扁柏原木1塊,被害材積為0.04立方公尺,被害市價約28,800元,嫌疑人業已違反森林法第50、52條及刑法竊取相關之規定,由三星分局依法移送法辦。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在此呼籲,民眾應拒買國有珍貴林木之製品,以遏止山老鼠盜伐竊取之惡行,並呼籲全民發現有可疑人、車,立即通報林務單位及警方,以共同維護國家珍貴自然資產。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