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佔國土20年 屏東林管處伸張公權力收回林地


天上宮廟方相同訴求 多次聚眾抗議 浪費社會資源   天上宮竊佔國有林地20年,屏東林管處已於103年12月29日依法執行拆除高雄市旗山區天上宮主殿,並於104年1月6日拆除完畢,拆除過程和平理性。惟廟方多次聚集信徒至林管處陳情抗議,相同訴求林管處前已多次與廟方溝通並答復,由於林管處周邊是住宅區噪音擾民,頻繁抗議活動也令居民反感,廟方又申請104年4月20日再向該處陳情抗議,實浪費社會資源。 多次陳抗訴求相同 影響住戶安寧   廟方多次抗議訴求為該處拆除天上宮主殿時未事前告知,相關動產1批應歸還並請求國家賠償215萬,屏東林管處指出,依權責拆除公産,期間多次通知廟方搬離動産、神像及貴重物,但廟方仍不搬離,拆除當日林管處另僱請搬家人員將所稱的動産搬出並造冊、拍照,廟方也已派員點收領回並與警方製作無動産損失或遺失筆錄,林管處為減少廟方不必要之損害,已盡告知之責任,亦妥善處置所屬物品,一切均符合行政程序之規定,請求賠償依法無據。   由於林區管理處緊鄰住宅區及屏東大學,廟方多次以相同訴求聚眾抗議,前幾次陳抗活動所製造的噪音及行為已嚴重影響住民及學子安寧,警方為維護機關安全,更是動員上百名警力維安,無形之中浪費社會資源。 維護國家資源 收回林地復育造林   屏東林管處依據法院處分沒收命令及監察院、行政院的督促,在兼顧林地水土保持及生態造林等原則下,執行收回遭天上宮竊佔20年的國有土地,天上宮原址現已完成栽植適合當地生長的大葉桃花心木、印度紫檀、光臘樹及櫸木等1000株,以生態造林方式復育造林,發揮森林國土保安的公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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