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目文化有助熊鷹保育 魯凱、排灣族人現身說法


熊鷹保育論壇系列報導之一
本報2014年11月10日屏東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熊鷹,是台灣留棲息猛禽體型最大的一種,在魯凱以及排灣族中是頭目、貴族以及英雄象徵,熊鷹羽飾更非人人皆可佩帶。上周五(7日)熊鷹保育論壇登場,近百位來自屏東、台東的魯凱、排灣族人參加,與會者指出,恢復傳統頭目文化,有助與熊鷹共存。

排灣族收穫祭上人人都佩帶熊鷹羽毛,是文化榮景抑或經濟榮景?(攝影:黃永坤)

熊鷹保育  牽動部落文化復興

「雖然是保育熊鷹,更該問,原住民的下一步怎麼辦?」現為義守大學休閒事業管理學系副教授,也是魯凱族人的台邦‧撒沙勒表示,根據排灣族傳說,熊鷹是貴族(頭目)以及英雄象徵,只有大頭目才能佩帶熊鷹最長的一根初級飛羽,以及一根小的覆羽,各部落或有差異,但是熊鷹羽毛是一種識別象徵有如獎狀,只給有功勞的人,取用規定十分嚴格,恢復傳統頭目制度,反而有助於熊鷹保育。

傳統魯凱族頭飾文化包括使用熊鷹、藍腹鷴、帝雉以及百合花,象徵擅跑、救難英雄的藍腹鷴、帝雉羽飾文化則已不復見,僅存熊鷹以及百合花兩種頭飾。

熊鷹羽飾代表榮譽與責任

排灣族頭目羅安吉帶著佩帶熊鷹羽毛的頭飾與會。「尊重頭目文化就是保育熊鷹!」魯凱族阿禮部落頭目、Abaliwsu家族代表包基成,6歲時跟著父親上山打獵,意外捕獲熊鷹,羽毛保存至今。他在會場展示這支羽毛時表示,部落頭目不僅擁有威望,榮譽本身也隱含責任。

他說,從小父母就告訴他將來的身分是頭目,頭目必須做好三件事:第一、先讓族人吃飽,自己再吃;第二,碰到重大事情,要走在族人前面,以身作則,三、慎選配偶,善待戀人。

他也帶著以百合花替代品做成的頭飾,認為替代品雖非真品,重要的是背後的意義。

來義鄉文樂村大頭目羅安吉,這天穿著雲豹皮衣、帶著傳統頭冠,傳統早已判定如何佩帶飾羽,規範不能取腹部羽毛,因為那代表了獵殺;除非傷害人類,熊鷹和雲豹皆禁止獵殺。若取了羽毛或皮,要獻給頭目,他認為現代做法仍應參考傳統規定。

文化與保育並重

排灣族作家亞榮隆‧撒可努認為,熊鷹羽飾象徵著大地的管理權,恢復原住民擁有的土地和權力,佩帶羽飾才有意義。「連自己的身分都買不起、看不起,就不要佩帶羽飾,留給別人看就好了。」他指出,重新認識文化的意義和價值,比佩帶羽飾更有意義。

來自瑪家鄉、排灣村Taugadu家族代表高冠芬說,以前只有頭目可以佩帶羽毛,現在則是有錢什麼都可以買,獵人打獵也是因為需求。在物以稀為貴的情況下,羽毛成了配飾、越來越貴,再也不是榮譽和責任的象徵,背後凸顯的是文化問題。

他希望身為年輕一輩,能致力於讓漢人朋友了解熊鷹對族人的意義,以及為何非熊鷹不可。因此,他不支持使用替代品,如此一來恐使羽毛濫用,羽飾文化也會失去意義。

「復興文化就是是保育熊鷹。」高冠芬說,文化回到本質後,生態也會達到平衡,他提醒與會者,不應將保育熊鷹凌駕到文化復興之上。「如果為了保育熊鷹,而發展替代品,這樣只會讓文化越來越式微;否則即使許多人佩帶著替代品、熊鷹也滿天飛,但排灣族文化卻不見了。」

好茶部落Druluan家族代表安君毅則問,「誰在破壞我們的文化?」過去日本人、國民政府,直接拔掉頭目權力,不許納貢、孤立頭目,頭目權力已不復存。熊鷹羽毛用買的,是原住民的悲哀。誰可以戴羽毛都規定得清清楚楚,但不會說母語、制度瓦解,是更嚴重的危機、當局應該更重視,而非只是討論誰該不該戴羽毛。

台東與屏東縣熊鷹承受高強度獵捕壓力。(攝影:洪孝宇)

替代品、登記制 尋求文化保育雙贏

「文化和保育並不衝突」台邦‧撒沙勒以美國政府保障印地安人使用猛禽羽毛的作法為例,包括成立「鷹羽法」、成立鵰類(猛禽)收容中心,收集落羽等作法,建議台灣也可比照設立「鳥類資源中心」提供熊鷹、帝雉或藍腹鷴等,亞成鳥落羽給部落申請、使用。

此外,他也建議政府建立猛禽資料,了解族群現況,並能研發熊鷹飛羽的人工製品。野保法施行細則修訂佩戴規定,例如誰可以戴、怎麼戴等;無論是獵鷹或養鷹人都應登記;以此降低獵捕壓力。

熊鷹對於排灣、魯凱族意義非凡,是排灣族與魯凱族人「真實傳說」,台邦‧撒沙勒說,一旦熊鷹消失,將對頭目文化造成巨大影響;也就是說,物種滅絕,同時也代表了文化崩解。他建議可從這兩個民族各選一個部落示範做起,由學者入場協助規劃制度、部落公約,再將這些經驗推動到其他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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