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嚴辦收贓集團,協同原住民巡護山林


修正森林法第50條草案,提高銷贓行為刑責   有關報載原民青年淪為山老鼠奴事件,林務局傍晚表示,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最可惡的就是背後這些以金錢、毒品或暴力控制原住民青年「背木頭」的收贓集團,為了有效杜絕山老鼠集團,農委會已於103年4月份報行政院審查通過修正森林法第50條草案,將竊取森林主副產物之贓物罪之刑度修正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再以拘役來替代有期徒刑,並增訂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行政院已將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林務局說明,近年來在結合檢察、警察及林務機關力量,共同強力打擊不法下,查獲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之人贓俱獲率,從96年之62%提高至102年之83%。在強力掃蕩之下,各林管處與檢察機關合作突襲儲放贓木地點,有效破獲收贓集團,而法院近年來對於銷贓行為的量刑,也都予以重判,如南山盜伐案的銷贓者,最重被判到7年6個月。 林務局推動社區協助巡守與僱用防火巡邏隊等工作   林務局於101年2月8日啟動「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計畫」,結合國有林地周邊原住民族社區、部落,組成社區巡守隊協助森林保護工作並共同防範盜伐,102年度邀集10個原住民族社區參與本項計畫,合計僱用139名原住民擔任巡護工作,使其有一份固定收入,增加原住民族就業機會與振興山村經濟,103年度至6月底止已擴大至13個社區參與,將能更有效發揮協助原住民就業之效益。   另外,原民會提出之「原住民保留地山林守護中長程四年實施計畫」,林務局也提供意見,針對國有林和原住民保留地相互毗鄰的區域共同執行僱用原住民巡守山林,目前在行政院審查中。 原住民朋友不要再被山老鼠集團利用,共同來維護森林資源   林務局表示,對於山老鼠集團絕對不會放過,將持續運作檢、警、林平台把山老鼠集團一網打盡,林務局對於會上山背木頭的人都已經掌握,呼籲請原住民朋友不要再被山老鼠集團利用,更不要再以身試法,轉而多與林務局合作,成為守護山林的眼線,共同來維護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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