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山林資源 盜伐盜獵皆不容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森林警察隊及南投縣仁愛分局4月4日凌晨3點於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林道埋伏時,共同查獲居住埔里鎮、法治村何姓及楊姓嫌犯等5人違法盜獵行為,並當場查扣喜德釘獵槍4把、保育類台灣野山羊1隻及違法電毒得溪魚1袋等,全案已移送仁愛分局偵辦中。   近來山老鼠猖獗,於國有林班地內盜伐珍貴林木案件不斷,林務局及警察單位,為保護山林資源打擊不法,不分日、夜、假期在現場埋伏,注意進出山林可疑人士,一但發現有盜伐或盜獵行為絕不手軟,立即取締移送偵辦,希望藉此能扼止不法行為。   雖然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獵捕野生動物,但前提需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且要提出申請及非營利行為等要件同時具備。本次所查獲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並未事先依法申請,而且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不得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規定,違法電毒魚的行為亦將造成野生淡水魚、蝦族群數量大量減少,甚至滅絕的危機。保護山林人人有責,不應為一己私利,造成台灣天然資源不可回復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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